第十五条

有效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违法建设分片网格责任制和日常巡查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工作责任制,确定日常分片巡查区域,并按照权限及时处理违法建设。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开展日常巡查工作。

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