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种子法律、法规的行为。

农业农村、林业部门应当健全、完善投诉和举报制度,公开受理投诉和举报方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作出处理。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