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新建住宅安装电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供电系统未设置双回路供电的,应当配置备用电源或者安装电梯应急平层装置。

新建住宅安装电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应当安装电梯视频运行监控系统,视频信息至少保存三十日,视频信息内容的使用和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