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2004年9月28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