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林木种苗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林木种苗,是指林木的种子和苗木,包括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