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章 高等级公路特别规定第四十三条有效机动车在高等级公路上遇前方交通堵塞无法正常行驶时,不得占用最左侧车道或者对向车道。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