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车辆所有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安全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