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参与低空经济产业投资,助力培育低空经济企业、拓展低空飞行应用场景、开展低空经济技术创新,构建低空经济产业良好生态。

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直接投资、融资租赁等各种方式参与低空经济产业投资。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