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规定,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未按照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由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