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武山旋鼓舞保护传承条例第八条有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所有的武山旋鼓舞资料、实物、场所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将其所有的武山旋鼓舞相关资料和实物捐赠给公共文化机构收藏,或者委托公共文化机构保管、展出。接受捐赠的公共文化机构应当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地方法规 · 天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5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