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八章 乡村治理第五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使用、管理机制,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农业农村工作干部队伍。支持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本村致富能手、退役军人依法依规参选村干部。建立农业农村工作干部培训制度,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