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的规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地方性法规程序的规定》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