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立法条例/第四章 省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第二节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四十九条有效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28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