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新开垦耕地和低质耕地改良、被污染耕地的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复垦等利用黑土的,应当向黑土提供者索要备案凭证等黑土来源合法证明。

黑土经营者应当持有备案凭证等黑土来源合法证明。不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的黑土不得进入商品交易市场和电子商务平台销售。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