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第二章 保护规划第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行政、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的信息共享。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