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二节 组织机构第七十五条有效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董事,行使本法规定的董事会的职权。该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