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 设立第四十八条有效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