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章 公司登记第三十条有效申请设立公司,应当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和有效。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