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条

有效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公司应当按照其转换办法向债券持有人换发股票,但债券持有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