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章 公司债券第一百九十八条有效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持有人名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持有人名册上载明下列事项:(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三)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四)债券的发行日期。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一百九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九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