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条

有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