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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百四十七条

有效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公司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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