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十一章 附则第九十条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通过电视、电话、邮购、直销等方式销售食品的,适用本条例的相关规定。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八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