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市、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依法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收益权和监督权等合法权利。

地方法规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