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第五章 人才服务与保障第五十条有效市、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服务以及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等工作。地方法规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