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五章 利用传承第五十二条有效本市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检评估制度,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组织对保护利用状况进行体检,每五年对保护规划实施情况、成效等进行全面评估。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