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已修改本条例具体应用的问题由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本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建水县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3年7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