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五章 供热价格和收费管理第二十五条已废止城市供热价格应当按照热电共享、保本微利的原则,充分考虑热用户的承受能力,由价格主管部门按价格管理权限制定。主要生产材料价格调整时,市人民政府应当相应调整供热价格。供热单位达不到保本微利且不宜调整价格时,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适当给予补贴。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0月19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