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热线工作发展规划,强化监督检查,督促责任落实,统筹处理热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本市建设为民办事、宣传教育、问计问策等功能集成的“12345·临沂首发”融媒平台,打造“电话+网络”“政府+融媒”全流程协同高效的诉求办理体系,推进热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