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第三十二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红色旅游与文化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等融合发展,研发红色文化创意产品,支持打造和创建地域特色鲜明的红色旅游品牌。加强与省内外的交流合作,支持和鼓励利用红色文化资源开发跨区域特色旅游项目,依托雷锋纪念馆、抗联遗址等红色景区景点,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推动跨区域红色旅游协同发展。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