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常务委员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