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章 常务委员会职权第十九条有效常务委员会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