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肉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工作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肉业,是指畜禽研发、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品牌创建、消费、服务等各环节紧密关联、有效衔接、耦合配套、协同发展的有机整体。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