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人才发展促进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才引领发展,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坚持全方位培养用好人才,坚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坚持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环境,坚持弘扬科学家精神,推动高层次人才培养集聚。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