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鼓励、支持、推广使用优质清洁车用能源,淘汰高污染机动车。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8月14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