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保障与促进第二十五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建设规划管理,保护历史文化和特色风貌,创造美丽整洁的生活环境、规范有序的社会秩序、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促进和谐宜居。地方法规 ·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5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