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测绘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测绘单位信用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在本行政区域内承揽测绘项目单位的资质、业绩、测绘成果质量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