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一条有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