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公民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和健身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爱护设施,保护环境,不得影响其他公民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