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十六条有效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工作人员应当以最小授权为原则,严格设定信息访问权限,控制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知悉范围。工作人员访问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经过相关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管理人员审批,记录访问情况,并采取技术措施,避免违法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