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第十章 保障措施第七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动物防疫活动,动物防疫社会化组织和个人可以从事免疫注射、清洗消毒、检测诊断、无害化处理和协助动物检疫等活动。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