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第六章 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第四十五条有效无害化处理场应当建立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建立台账,如实记录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收集、登记、处理和处理后产品流向等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