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第九条有效电梯生产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开展生产活动,对生产的电梯质量负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5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