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市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应当建立电梯综合监管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电梯安全监管。

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向市特种设备监管部门传送相关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