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聚焦重点产业领域,依托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等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