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中心城区水系保护条例第十七条有效拉鲁湿地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做好水系水体及堤坝的管护工作,清理水体杂物,清除堤坝杂草,清理水底淤泥,及时修复缺损堤坝,保持水面清洁、保证水流畅通和堤坝安全。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6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