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第二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