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第三章 阅读推广第二十二条有效鼓励实体书店开展读书讲座、阅读分享、演讲诵读等阅读推广活动,提供阅读指导、推荐优秀读物、培训阅读服务志愿者等服务。鼓励和支持实体书店创新经营模式,拓宽阅读服务空间,提供公益性阅读服务,实现阅读服务、休闲文化体验、本市历史文化展示和公益宣传等多业态融合发展。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