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推进书香天津建设,提高全民阅读质量,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