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大连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建设应当按照国家战略部署和省市相关规划,以智慧、绿色、安全、高效为导向,以构建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为重点,逐步建成以港航物流为引领,海空两港为支撑,体制机制完善、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有效供给充足,服务全国、覆盖东北亚、辐射全球的国际物流枢纽。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